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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4  CNY            2023年通用条款

        1   适用范围和资料保护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期交付显而易见时,我们将立即通知客户。交付期限自所          7.3  客户收到供应货物时,应在7天内及时检验货物的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技术细节确认之日起算,因客户未完成其应准备的文件、观、包装、数量、规格、质量等。如发生错误,应立即通过
        1.1  本通用条款作为我们与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或订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批准或支付约定的定金,则交付期限相应顺延,且我们           电话联系我们并在7天内提交书面文件,最后期限以投递
        的附件,与购销合同或订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除非我们
        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,我们不接受与本通用条款相冲           将承担责任,我们承担的责任不超过合同订立时可预见的、和其客户签署任何对瑕疵超出法定救济范围的协议。如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期确认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免责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.4  客户仅在以下范围内有权对我们行使索赔权:客户未
        突或违背的条款。如本通用条款与购销合同或订单有冲突 4.3  因我们自身过错或重大过失引起的迟延交付,我们
        的,则以购销合同或订单的约定为准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,且责任上限不超过合同金额。 户因其客户对产品的瑕疵所提出的主张而对我们行使索
        1.2  客户对本通用条款有异议的,可与我们协商在购销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赔权,客户有义务毫无迟延地将该主张通知我们。在该等
        同或订单中予以确认。客户一旦签署了购销合同或订单即           4.4  如因超过我们控制的天灾、其他不可预见的特别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案件中,如客户的客户对我们的赔偿方案满意,应被视为
        表明客户接受本通用条款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件、不可抗力,比如工厂故障、罢工、停工、主管当局干涉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客户对我们赔偿方案满意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电力中断、商品制造所需的原材料、半成品或成品的迟延
        1.3  所有与本通用条款相冲突的协议,包括补充协议,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或错误交付等,导致我们无法履行我们的义务,交付期限          7.5  任何瑕疵责任应符合以下规定:a)不存在以下任何情
        以书面形式签署后方能生效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应被相应延长至合适的时间。如上述事件发生,上述延期          形:依据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标准项下规格、数据表允许
        2   要约邀请与合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样适用于任何分供应商。在重要的事件中,我们将尽快          范围内的尺寸偏差和制造公差,正常损耗(尤其是在相关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通知客户此类事件的发生和结束。如任何上述事件导致           技术数据表格中描述的损耗),客户或第三方的不当使用、
        2.1  我们以各种方式提供给客户的以及客户从其他方获取 交货或服务无法履行或不合理时,我们将被免除供货的义 错误装配或测试,正常磨损,过失或疏忽使用,使用不适
        的我们的产品目录、广告邮件以及数据载体和电子媒介所 务。如交付期限被延长或我们的供货义务被免除,客户不                    合的原材料,替换原材料,有缺陷的构造工作,产生化学、
        含的信息不构成有效要约,我们不承担任何供货风险。我           得就此结果提出损害赔偿。当我们被免除供货义务的同时,电化反应或电的效应;b)客户已经正当履行其调查并履行
        们有权单方变更产品目录、数据载体、电子媒介和广告邮           我们将免息退还任何客户先前支付的款项。                在检验期内投诉的法定义务。客户应在产品交付至目的地
        件,同时有权在目录有效期内替换产品、修改价格、改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后7天内(如经正当检查无法发现瑕疵的,应在发现该等
        产品特性和其他条件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.5  如因客户未按约定接受货物或恶意不合作、违背其义       瑕疵后7天内)以书面方式通知我们有关瑕疵的详情,说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务,我们将有权就发生的损失和额外的费用索赔。如因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明该等瑕疵的类型和程度。
        2.2  合同订立前,产品目录、数据载体、电子媒介和广告        户不接受货物而发生违约,货物毁坏、灭失的风险转移在
        邮件中包含的数据、说明、图样、重量或尺寸、其他技术           我们将货物运至约定的地点后给客户。                  7.6  如我们交付的货物存在所有权瑕疵,我们可以以同等
        资料,以及与中国相关标准、欧洲E标准、德国工业标准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效用的替代品替换或通过与合法有权第三方签署协议以
        德国电机协会相关的规范或数据,均不构成任何担保或保           5   风险转移和装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矫正所有权瑕疵。
        证,其仅为技术品质规格,且可随时被修正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.1  除非另有约定,货物将根据客户要求运送至其指定地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.7  如果客户未遵守随附的产品操作和维护指南,变更相
        2.3  我们保留产品目录、数据载体、电子媒介及其他销售        址。当货物装运(如三方交易,在供应商工厂装运),并被         关产品,更换相关配件,或者,使用未满足最初规范的所
        文件(不包括广告邮件)的版权和所有权。除广告邮件外,          交付给客户代理商、第一承运人或指定接受人时,视为货          用耗材,我们不会承担任何质保责任,除非这些情况不足
        未事先征得我们的书面同意,上述文件不允许对外披露给           物已交付,货物风险同时转移给客户。如客户要求并承担          以造成严重缺陷。
        第三方。上述文件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,尤其是文件中所           费用,我们可代为购买货运保险。
        含的图样、设计和标识的使用,应事先征得我们的书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  责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.2  如装运因客户原因而延迟,在通知客户装运准备就绪
        同意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时,风险转移给客户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.1  倘若发生《产品质量法》规定的损害或因我们、我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授权代表故意过错造成生命、身体或健康损害,我们依
        2.4  在合同缔结之前、履行过程中及合同终止或解除后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.3  倘若交付的货物存在微小的瑕疵,不论在第7条项下
        除非我们出具书面授权书,我们的雇员都无权通过口头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承担责任。因我们、我们的授权代表故意过错、重大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权利,客户有义务接受交付的货物。
        书面形式修改或补充要约邀请、要约或合同的内容和条款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失或欺骗而产生的损害,虽未在本条列明,我们将根据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.4  我们保留调查出口法律指令及要求客户遵守该指令        律规定承担责任。然而,除非我们、我们的授权代表蓄意
        2.5  客户的订单是一个有效的要约,且客户同意该要约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为,我们的赔偿仅限于可预见的、损害本身产生的损害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权利。若客户违反了该指令,则我们有权延迟交付,直
        可撤销。我们将在收到客户订单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们同样对质保期内的货物承担保证责任。无论如何,对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至海关承担的法律障碍已消除。客户应立即自负费用出具
        该订单或直接向客户发送订购货物以进行承诺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于非产品本身存在缺陷造成人身、财产损害的,我们不承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出口法律要求的供应商需要取得的任何法律证明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担保证责任。
        3   价格和支付条款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  所有权保留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.2  倘若一般过失导致违背了合同义务(主要义务),而
        3.1  除非另行订立价格协议,我们的报价是以人民币为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.1  在我们收到供货合同产生的所有应付款项(包括发生       遵守该合同义务对于实现合同目的是至关重要的,则我们
        价标准的商品价格,除特殊说明外,报价包括包装费、运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费用和利息)全额付款之前,我们保留交付货物的所           对此一般过失引起的损害承担责任。无论如何,我们的责
        费、保险、关税、增值税以及其他相关税费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权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任限于与合同相关的、可预见的损害。
        3.2  除非我们另作说明,我们在产品目录、要约邀请、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.2  对保留所有权的货物,经我们同意客户可以在日常交       8.3  对更大范围的损害赔偿主张,无论其法律性质,我们
        夫曼集团网上商店价目表中的报价在目录有效期内有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易中转售。该货物不得抵押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。对保留          不承担责任;尤其是侵权主张或无关的(非执行)费用赔
       (通常为第一年的8月1日至第二年的7月31日)。但是,由于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有权的货物,客户应将其与第三方的转售买卖项下的权 偿主张。如果我们的责任被排除或有限制,我们员工、授
        我们的产品目录会不时被修改,因此实际交易中,产品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利义务转让给我们。我们将接受此转让,同时我们有权通 权代表和代理商的个人责任同样被排除或有限制。侵权责
        价格和其他条款以下单当日我们最新的报价单或销售合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知第三方关于此转让,确保我们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订          任依据法律规定不受影响。
        为准。产品目录可在我们的办公点查看或向我们免费索取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立销售协议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.4  我们的责任承担同样适用于法律规定的契约性的义务
      de  3.3  我们仅接受支票、银行转账,不接受汇票。仅当付款      6.3  如担保变现的价值高出我们应收款的20%,则在客户
        到账时,付款完成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.5  若我们的产品应遵守安全法律法规,则应遵守中国现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要求下,我们应解除部分担保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有效的安全法律法规。如我们的产品如由客户运往中国
        3.4  自超出应付款日第31天起,我们将要求客户支付逾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.4  客户有义务毫不延迟地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,关于扣       境外的,对未能遵守境外有效的法律法规,我们不承担责
        付款违约金。逾期付款违约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押或任何第三方的干涉行为,并通知行使扣押权的债权人 任,由客户自行承担责任。
       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水平上加收8%计算,且不排除向客户进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货物存在的所有权保留。担保物或抵押品预期权利的转让
        一步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。针对任何正在履行的合同,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  可追踪性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经我们书面同意,是不被允许的。
        非我们全额收到到期应付款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,否则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如果客户将我方产品转交第三方,应采取必要措施,保证
        我们有权暂停送货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.5  假如客户违约,尤其是延迟付款,我们有权要求退还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交付的货物。我们从客户处取回货物,并不代表我们解除          产品的可追踪性。据此,客户应当特别保证,如果因产品
        3.5  如我们交付货物后,客户逾期付款的,则我们亦有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责任需要采取某项措施(例如,产品召回、产品警示),便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同;我们采取法律行动或扣押交付的货物也不意味着我
        单方面取消之前给予客户的任何折扣,要求客户按照产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可找到相关产品,及时联系到最后买家。如果客户未将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们解除合同,除非我们以书面形式明确宣布我们解除合同。
        正常价格支付货款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方产品转交第三方,留在自己公司使用,应当保证可及时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退还的货物,我们有权利使用,包括销售。此类利用收
        3.6  如客户之前发生过逾期付款的,则我们有权要求客户        益减去适当的变现费用,余下费用将被冲抵客户的义务。          找到库存产品或使用中的产品。
        货到付款或预付货款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  履行地、适用法律和管辖地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.6  如果我们打算取回货物,则客户应允许我们派遣一名
        3.7  在客户索赔合法有效、毫无争议及我们认可的情况下,       员工事先查看可利用的保留货物。如果客户拒绝退还货物          10.1 交付履行地为仓库,支付履行地为我们公司。诉讼管
        客户有权行使抵销权,但仅限于同一订单中的款项抵销。           或事实上无法退还的,我们有权要求客户提供其他担保。          辖法院为我们公司所在地法院。
        3.8  针对错误订单,我们将至少收取订单价格10%的违约       6.7  只要货物所有权仍属于我们,客户有义务悉心对待交       10.2 本通用条款适用中国法律。
        金,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。客户有权自行证明我们的          付的货物。假如维修或检查是必须的,则客户应进行定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维修或检查。客户尤其应确保货物保持原值,投保以免于 10.3 如本通用条款或其他与之相关的协议全部或部分无
        损失低于违约金金额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火灾、水淹和偷盗的损害或损毁。                    效,其余条款不受影响。
        4   交付期限和货物接收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   瑕疵保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.4 客户已仔细阅读本通用条款,我们特别提醒客户注意
        4.1  我们可分期交货,尤其在处理大额订单时,根据其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通用条款关于我们关于交付期限、瑕疵保证、责任及其
        模,我们按照合理的比例向客户分期交付。                7.1  以下关于瑕疵的保证仅适用于新制造的货物。           他条款中,关于我们的责任声明,客户完全接受本协议中
        4.2  我们在供应正确准时的情况下,遵守交货截止日期。       7.2  我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测试时所适用的工艺状况和         免除或限制我们责任的条款。
        若我们证明我们供应商存在套头交易,并进一步证明供应           相关法律法规,并遵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,法律、
        商未遵循与我们约定的交货截止日期,我们应免责。当逾           行业允许的瑕疵应被接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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